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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有哪些大专学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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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进行专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职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师范、医学、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规范校名后缀为“高等专科学校”,而非师范、非医学、非公安类的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则应逐步规范校名后缀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国高等学校共计3005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740所,含本科院校1258所、高职(专科)院校1482所;成人高等学校265所。本名单未包含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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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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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学校国标代码:14466
第七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双湖大道8号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
第九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十条学校简介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一所公办医学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创办于1952年,前身是河南省卫生干部学校,承担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普通中等医学教育;2002年开始招收普通专科学生,承担普通专科医学教育任务;2013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建校近70年来,学校秉持“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百折不挠、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医专精神,立足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依托行业,服务社会,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持续加强内涵建设,紧密结合河南省卫生健康行业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着力培养、培训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布我省医疗卫生单位,为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郑州新郑教育园区,北校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占地面积共74.84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2.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62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3亿元,馆藏图书73.68万册,电子图书51万册。学校现有教授和副教授207人,博士15人、硕士401人;拥有二级教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级青年骨干教师等35人,引进特聘教授9人。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1897人,成人专科教育学生797人、成人本科教育学生473人,2020年报到率97.39%。
学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士官人才培养定点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建设单位。目前设护理系、医学系、药学系、检验系、医学技术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公共基础部、基础医学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等教学单位,开设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23个专业(方向)。护理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类示范专业点、全国护理示范实训基地、省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专业被评为河南省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连续八届蝉联全省护理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荣获全国卫生职业院校检验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三次、二等奖两次,临床医学专业团体一等奖、影像专业团体一等奖。
学校建有1500平方米的医学科研实验中心,成立河南省脑退行性疾病重点实验室、老年医学研究所、肿瘤研究所和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实验室等。建成河南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实训室共135个。学校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近3年取得厅级以上课题150项,获得专利147项,发表论文866篇;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立体化教材3门。学校职业培训成效显著,作为河南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河南省护理人员培训中心、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等14个省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全省专科护士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村医生培训等,促进全省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年均培训各类人员达1.5万人。
学校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设计床位2000张,开放床位820张,专业齐全,设备先进,完善功能。加强校院(企)合作,共同建设了64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满足临床教学和实习实训需要。
近年来,学校被评为全国全科医学教育重点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等,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同时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查询。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医学类、药学类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76816、62576805
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371-62576861
学校网址:
招生专用邮箱:hnyz62576816@163.com
邮编:451191
第五章报到注册
第二十条已录取新生须按学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学校上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业期满、完成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
2021年学费:护理类各专业528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16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4800元/生/年;文科类各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4200元/生/年;。
2021年住宿费:4人间900元/生/年、5人间8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
教材费: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要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附件: 2021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招生计划表

2021年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1年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
【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高职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89),上级主管部门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校实行多校区教学,目前有郑东校区(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航海路校区(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5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基本情况: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公办交通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学校占地面积1507亩,校舍建筑面积465474㎡,教学设备总值2.8亿元,图书馆藏书103.74万册,各类实验、实习场馆齐全,设施完善。学校教学系统设为公路学院、汽车学院、物流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信息工程系、航运海事系、商务旅游系。学校现有教职工772人,博士、硕士学位学历教师358人,高级职称149人,“双师素质”教师37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省部级职业教育与工程技术专家库专家30余人。学校秉持“立足交通、面向社会、特色办学、质量立校”的办学定位,引名企进校园,融产教共育人,开启厂校一体、股份制双主体办学模式,校内汇集了宝马中国、捷豹路虎、沃尔沃建筑设备、思科网络、万豪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建成了3个实训基地、1个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4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和6个河南省示范性实训基地,与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郑州轨道交通、京东、腾讯等上百家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了校内品牌企业生产性实训基地和160家校内外教学实训基地,开设订单培养班29个,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打造“英才生”、“品质生”和“精英生”;2015年被确定为河南省首所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北悉尼(TAFA)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学院(简称BCIT)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教师培训,学生交流,引进国际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学校还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和中(国)非(洲)合作发展等国家战略,在物流管理等多个专业开展南非大学生学习与实习项目,进一步提高了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开放化办学水平。学校优异的教学资源和雄厚的师资力量、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军地联合培养的畅通就业渠道,保证了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新生报到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我校高职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高职生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高职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办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负责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高职生招生工作进展;
(三)起草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高职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高职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实施高职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八)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九)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高职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高职生招生工作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河南省教育厅、学校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八条我校高职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十条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作出专业计划调整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普通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职生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
第十二条我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本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三条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综合、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比较高考单科成绩。
第十四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我校定向陆军、空军、火箭军和国防动员部等军兵种,培养士官。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有关省级招办向兵役机关提供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的考生名单。省级招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控制在120%以内的提调档比例要求向我校顺序投档,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先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录取。
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其他要求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
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考生,根据相关企业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
第十七条外语应试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以正常录取。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学年3700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新能源汽车技术每学年4800元,关务与外贸服务每学年4200元,其他理工类专业每学年4200元。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4人间每人1000元/年;6人间每人800元/年;8人间每人600元/年。
第七章奖助制度
第二十二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或通过勤工助学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
第八章报到复查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学籍档案、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注册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65号
咨询电话:0371-68858012、68870088、60868273、6086827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二十五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2021年普招专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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