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7:16:00 | 专科路标网
湖南文理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艺10大学科门类。
第三条 学校设有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艺术表演与传媒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教学院、1个独立学院——芙蓉学院。
第四条 学校2018年招生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数学、应用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水产养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土木工程、城乡规划、音乐学、舞蹈编导、学前教育、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汽车服务工程、金融工程、环境科学、风景园林、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4个本科专业(其中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
我校与加拿大菲莎河谷大学合作,举办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国标代码10549,省招生代码4318)
第七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
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3.协助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复测、复检)。
4.上报有关招生数据,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处和党政督导室、审计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2018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组织本科招生,其中艺术类专业计划投放在湖南、山东、陕西、福建、广西、山西、贵州、甘肃、江苏、浙江、江西、河北、新疆13个省(市、自治区)。同时面向湖南、河北、山东、上海、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市、自治区)组织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并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高考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其中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10分以上(含110分),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高考英语成绩100分以上(含100分)。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外语类专业优先录取英语分数高的考生,若英语分数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文史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分数高的考生;理工类专业(含在考生所在省份为理工类专业的兼招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凡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30%+校考专业分×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专业投档办法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湖南省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录取工作按国家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在入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测。对复查(复测、复检)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三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三十一条 为激励学生全面发展,除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外,学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还采取以下资助措施:
1、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家庭临时发生变故的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助。 专科路标网
第三十二条 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
第三十三条 学校网址: ;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 [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兼传真)、0736-7186059。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位即将步入校园的友友们,肯定特别想知道扬州大学2023年的招生简章及收费,作为资深学姐,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不要错过哦。
1.收费标准
(1)学校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校根据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标准,住宿费为每人每年750元至1500元(扬子津校区1500元;江阳路南、路北校区按1500元预存,荷花池校区按1400元预存,其他校区按1200元预存,入校后按实际住宿标准结算)。
2.奖助学金
面向全校各专业本科生设立奖助学金项目20余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7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伯藜助学金、校友助学金等社会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帮助(助学金、助学贷款等申请办法可在《扬州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扬州大学学生手册》等材料中查阅)。
中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中考录取通知书一般情况下是邮寄到学校的,然后学生本人去领取。也有一些地区中考录取通知书是邮寄到学生家里的。还有些地区中考录取通知书是需要考生在当地的招生考试网站上自主打印。中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不同地区,因为中考时间不同,所以中考成绩公布时间也不同。有的在中考结束后四、五天。有的要等到十几天。相对于高考而言,中考成绩查询的时间会比较晚一些,不同地
高中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月中句开始发放,不同地区不同批次发放时间不同。高考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一般是在录取结果出来以后的一周到一个月内进行发放。根据往年的情况,通知书是在本批次录取完成后发放,具体录取计划安排请查询自己的招生计划书或去招办询问。届时可以在EMS官网进行查询(现在大多用EMS邮寄,仅极少数不是),在EMS官网首页就有“录取通知书查询”按钮。
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大部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都采用EMS邮寄,一般城市在寄出通知书3到5天就可以收到,偏远城市可能需要5到7天不等。每年从8月开始到9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专科的录取时间一般是8月底到9月,正常情况下9月中旬到9月底,录取通知书就能陆续发放到考生手中。一般录取通知书都会在高校录取之后3-15天发放到考生手中,请考生在查到录取信息之后耐心等待。拿到
中原工学院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2022年中原工学院录取通知书已于2022年07月26日开始逐步发放。中原工学院2022年高考录取通知书投送工作仍采取中国邮政EMS。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考生号)或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及时掌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投递时间及寄达时间。考生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系统,输入你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或者收件人手机号码,点击【查
2022年什么时候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吗?志愿填报结束后,便是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日子。根据以往时间节点推测,预计7月份开始考生将会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那么2022年什么时候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本人领取吗?录取通知书可以带领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吧。一、2022年什么时候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历年时间节点,录取通知书一般是在该批次招生录取工作结
山东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本科一批在7月上旬,本科二批在7月中下旬及8月初,专科在8月中下旬发放。根据查询高考升学网得知,山东高考提前批及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月上旬,山东本科二批录取通知书一般在7月中下旬及8月初,山东专科录取通知书一般在8月中下旬发放,考生若超出这个时间没有收到山东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电话咨询山东招生办。山东师范大学(ShandongNormalU
山东协和学院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山东协和学院录取通知书将在2022年8月1日开始陆续发放。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通知书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寄出。一般7月份是提前批和本科批次的发放、接收时间。8月是高职专科批次的发送和接收时间。录取通知书发出后何时能到手,这要视考生所在地与高校之间的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大学录取通知书一般什么时候发?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通知书需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一周寄发,一般7月是提前批和本科批次的发放、接收时间。对于录取通知书下发的时间,具体邮寄时间视两地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联系高校招办,最迟都会在上学前一两周发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来所在的学校。如何查询录取通知书状态?当前,大部分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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